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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的 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36 层 36th/F,Fortune Financial Center,No.5 East Third Ring Middle Road,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T:+86 10 85879199 F:+86 10 85879198 W:www.anlilaw.com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安理证字 2024 第 0612 号 致: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侯旭律师、夏勇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法进行见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