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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隆华 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为不定期会议,根据需要和独立董事提议召 开,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即可召开会议。 会议召开前至少三天须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通知应包括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 议题和发出通知的日期。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 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