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 科学性和民主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