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4月)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 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百分之五十的股东,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以其持有的股 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 规定执行。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