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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隆华 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隆华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流动 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流动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3、投资方式: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包括银行理 财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4、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