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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康制药: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267ER-KANG(300267)2023-12-15 09:23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0二三年十二月 致: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对会议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 件的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我们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 2023 年 11 月 2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