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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00275MAS(300275)2023-09-25 10:14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首次授予日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 员,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确认。 监事签署:谢兴智 罗方红 陈瑜 2023 年 9 月 25 日 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