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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00275MAS(300275)2023-09-25 10:14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 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