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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300275MAS(300275)2023-11-27 08:17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保证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行使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 务代表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董事会定期会议和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半数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