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 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 司不得提供担保,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 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应当明确与担保事项相关的印章使用审批权限,做好与担保事 项相关的印章使用登记。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