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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300275MAS(300275)2023-11-27 08:17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 三日以前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临时会议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