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董事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董事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 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 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