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2)
福州市安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6 号 关于对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 区鳌峰街道鳌峰路南侧创实大厦一层物业用房; 姚小欣,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 理; 郭敏,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时任副总经理 及董事会秘书。 — 1 — 经查明,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天 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福州市安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常投资") 作为紫天科技控股股东,所持的 3,310 万股紫天科技股份(占紫 天科技总股本的 20.42%)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被南京市中级人民 法院冻结。安常投资知悉所持紫天科技股份被冻结情况后,未及 时告知紫天科技,导致紫天科技未及时披露前述股份冻结情况。 紫天科技知悉安常投资所持股份冻结情况后,未及时对上述事项 进行披露,在本所发出《关注函》后,才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晚 间披露上述事项。 紫天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