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关于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由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公司"或"公司")转 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 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23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 函中需要会计师回复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 问题 2.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142,719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69,092 万元,计提比例达 48.41%。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 20,786 万元,同比大幅增加 268%,均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121,934 万元,账龄在 1 年以内、1 至 2 年、2 至 3 年、3 至 4 年、4 至 5 年、 5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2,859 万元、31,220 万元、14,390 万元、10,535 万元、9,853 万元、33,076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5%、10%、20%、30%、 50%、100%。请你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