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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飞利信的监管函
300287Philisense(300287)2024-03-22 07:20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振 华、曹忻军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35 号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振华、曹忻军: 根据北京证监局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杨振华、曹忻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 决定》(〔2024〕47 号)查明的事实,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 2019 年至 2022 年年报中未正确核算、列报和披露 上海同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宝盈机动车检测有限公 司、上海盈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三家检测场受托经营业务 相关的合同义务。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 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但未追溯调整母公司单体报表的期初余额和比较报表。不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六条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二条的规定。 你公司上述问题导致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 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 第 5.1.1 条的规定。杨振华作为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曹 忻军作为你公司财务总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 务,违反了本所《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