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荣科科技: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1)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科科技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9 号(以下简称《监管措施决定书》)。 一、《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何任晖、张羽: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时任董事长、 总裁何任晖、时任董事会秘书张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 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 严格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