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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生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 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 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