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2024年8月)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津贴制度 (经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鼓励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尽职尽责,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确保公司健康运营,根据 责、权、利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客观反映公司董事、监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 激励董事、监事积极参与决策和管理,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公司给董事、监事发 放一定数额的津贴。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津贴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 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在任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遵循勤勉诚信的原则,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不得损害 公司利益,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董事会、监事会和 其他应出席的有关会议。 第十一条 在任期内,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