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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300302TOYOU(300302)2023-12-28 10:14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 意见,书面审核意见应当说明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内容是否 真实、准确、完整。 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过 程中的行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行使职权。 1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 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或者 《公司章程》的,应当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并及时披露,也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