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确保股 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同有飞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