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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300302TOYOU(300302)2023-12-28 10:1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