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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300310EASTONE(300310)2024-05-13 12:56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组成,监事会 设主席一人。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运作 规程,完善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