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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盛机电: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主要行使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 要形式。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 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董事按规定参加 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