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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
300317Jiawei Energy(300317)2024-08-27 10:44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或已经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 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机构、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 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各分支机构。本制度所 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