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大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陈国柱先生、冯琳珺女士、王京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国柱先生、冯琳珺女士、王京先生 2023 年度的任职经历 以及其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2024 年 4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