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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300321TONGDA STOCK(300321)2024-04-19 13:18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并 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应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