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华灿光电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5 号)的核准,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8,075,02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13 元,共募 集资金合计 1,499,999,993.1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7,088,919.96 元 (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