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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300323HC SEMITEK(300323)2024-04-01 12:07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的规定,就华灿光电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