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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00323HC SEMITEK(300323)2024-08-16 11:17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或"公司"或"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华灿 光电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2,070,935.00 股,发行价格为 5.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2,083,597,236.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39,845.23 元,实 际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