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极信息: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 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行使表决; (三)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 当予以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师; (五)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如实披露"原则; (六)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公 开以及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并以协议方式予以规定。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