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极信息: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 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 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四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 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公司选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方针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的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 该资产的 30%;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登记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