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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0327Sino Wealth(300327)2024-04-23 10:37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颖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需综合考虑服务质量和成本效益,并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