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宜安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本条所述人员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等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