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宜安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董事长应对董事会的运作负主要责任,确保建立完善的治理机制,确保及时 将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的议题列入董事会议程,确保董事及时、充分、完整 地获取公司经营情况和董事会各项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确保董事会运作符合公 司最佳利益。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原则 上以现场方式召开,在确定会议时间前应积极和董事进行沟通,确保大部分董事 能亲自出席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