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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安科技:宜安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300328Eontec(300328)2023-10-16 10:11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 关信息告知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 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