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壕能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0332TRE(300332)2024-01-12 08:56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第三条 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 (四)具有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六)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七)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八)最近三年应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