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日科技:内幕信息保密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3月)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 券部处理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以及证券公司、律师事务 所等中介机构的沟通工作,统一负责与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 以及服务工作。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或证券部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 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 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证券部的审 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