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日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深 圳 兆 日 科 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 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 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他有关人 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以会计专业人士 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