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股份:3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江 苏 世 纪 同 仁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银 邦 金 属 复 合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 四 )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 层 邮编: 2 10019 电话: + 8 6 2 5 - 83304480 传真: + 8 6 2 5 - 8 3 3 2 9 3 3 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致: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 顾问,为公司本次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发 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