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对南大光电重大资产重组审核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依 法受理了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文件。 本所重组审核机构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4 年 2 月 29 日,你公司向本所提交了《关于撤回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申请》,独立财务顾问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本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江苏南大光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申 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一 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本所决定对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申请予以终止审核。 抄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深证上审〔2024〕41 号 关于终止对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审核的决定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1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