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波)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