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或"本机构") 作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光电"、"发行人"、"上市 公司"或"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中信建 投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 保荐总结报告书。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 保荐人名称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