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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大光电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300346NATA OPTO-ELECT(300346)2024-05-15 12:4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009-6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009-6 号 致: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南大光电"或贵公司) 根据本所与南大光电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南大光电的委托, 担任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就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激励计划》、相关董事会决议、监 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 传真(Fax): 010-66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