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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大光电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300346NATA OPTO-ELECT(300346)2024-08-29 10:43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 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 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0]AN095-7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国枫律证字|2020|AN095-7 号 致: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南大光电"或贵公司) 根据本所与南大光电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南大光电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 法律顾问,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 回购价格(以下称"本次调整")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