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亮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已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346 号)。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券会《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 有关规定,公司对自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之日(2023 年 9 月 13 日)至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期间相关会后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说明如下: 一、关于签字会计师变更 (一)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经办本次发行的签字会计师王忠年因工作安排调整,导致签字会计师由王忠 年、胡新变更为蒋晓明、胡新。 (二)相关承诺 针对变更签字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