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法 律顾问。 为本次发行,本所已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与《法律意见书》以下合称"原法律意 见书")。 因发行人延长本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