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长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亮科技"或"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 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 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