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和《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作为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 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晋升白银春先生为公司高级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