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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华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必要性原则、价格公允性原则、程序先行原 则和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