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意信息的关注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35 号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2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收到〈立案告知 书〉的公告》,显示你公司前期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综能")签订了七份《物资采购合同》, 合计金额 363,890,800 元,川综能仅支付部分款项。你公司 在催收回款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并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向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 2024 年 2 月 20 日,你公司收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送 达的《立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 局认为公司报称的"240119 合同诈骗"一案符合立案标准, 现立为"240119 合同诈骗案"。你公司对特定项目之应收账 款全额计提坏账,减少利润约 32,490.25 万元。我部对此表 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 3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